隐私政策
株式会社ARNEST ONE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本公司在运作的同时,对有关顾客、交易相关人员等的个人信息(姓名、地址、出生日期、电话号码、邮件地址等可以识别个人的信息),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,根据以下方针,采取适当的措施及保护。
1. 个人信息
本公司不会通过伪造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您本人的个人信息。
本公司在获取个人信息的同时,将特别规定使用目的,并在本公司网页公布或通知及明示本人。
2.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本公司为了进行房地产销售、建筑相关及其他本公司章程,对个人信息除了特别规定的使用目的外,不使用。
另外,本公司由于工作需要,将委托全部或部分业务,在必要范围内向业务委托方提供个人信息时,将与这些业务委托方签订保密协议等,承担严格管理个人信息的义务,并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。
3. 第三方信息提供
本公司除以下任一情况外,不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- (1)事先获得本人同意
- (2)公布向第三方提供的内容及公布应本人要求停止该内容提供时(选择退出)
- (3)按照法令法规进行时
- (4)为了保护人的生命、身体或财产安全时必要的情况下,又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
- (5)为了促进公众卫生或推进儿童健全成长而特别情况下,又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
- (6)对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及接受其委托的人员,实行法律法规规定时的协助,可能对该事务的实行有所阻碍时或者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
4. 个人信息的管理
本公司在个人信息管理方面,为防止非法窃取个人信息及个人信息丢失、毁损、泄露等情况,制定个人信息规程,确立个人信息保护及相关管理体制,同时对董事及员工等进行教育及引导。
5. 本方针的公布及更改
本方针可能根据需要进行更改, 除了公布在本公司网站外,更改内容如果有必要通知本人时采取直接联系的方式。
2010年4月1日 修订
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方法
1. 使用目的
本公司管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。
- (1)提供各种商品及服务
- (2)营业活动(邮寄各种商品服务相关的资料及介绍等)
- (3)提供住宅计划、企划等以及为此而进行各种必要的调查
- (4)开发及改善各种商品
- (5)签订、履行工程合同或买卖合同及其他合同
- (6)售后服务、售后维护及应对不良状况(在如发生设备等召回的情况下,将提供个人信息给设备制造商委托处理时等)
- (7)代办各种商品及服务相关的各种手续(融资、获得批准及许可证、登记等)
- (8)公司的审计、调查等
- (9)会计审计上的确认
- (10)所需的市场调查及分析(问卷调查等的实施、合计、分析)
- (11)实施上述各项所附带的事项
- *关于股东的个人信息,除了上述使用目的外,还可能用于股东管理等。
- *关于员工等的雇佣及人事信息,也将通过本公司另行规定在通知本人或用于公开时使用。
2. 向第三方提供
本公司在实现上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,可能向如下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并且,并且根据规定如果本人提出申请时,将停止向第三方提供。
- (1)
提供个人信息的第三方
- 1)其他土地住宅交易公司
- 2)广告刊登公司
- 3)登记等相关的司法代理人、土地房屋士
- 4)融资等相关的金融机构
- 5)房地产管理等相关的房地产管理公司、保安公司
- 6)房地产销售及建筑销售代理公司、传媒公司、设计公司、施工公司、测绘公司
- 7)售后服务、售后维护、应对不良状况的维修责任公司、住宅设备机械制造商
- 8)土地开发等所伴随的申请批准及许可证的行政机构
- 9)其他为实现上述1的使用目的必要范围内的第三方
- 1)
- (2)提供的个人数据项目
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(含手机号码)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、工作单位(含职位、部门)、其他使用目的必要范围内的项目 - (3)向第三方提供的方法
通过书面或电子信息
3. 共同使用
本公司将与本公司的子公司“株式会社AONE-PLUS”按以下所示共同使用个人信息。
- (1)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项目
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(含手机号码)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、生日、性别、交易记录、与本公司交易相关的其他信息 - (2)共同使用公司的范围
- 1)Iida Group Holdings株式会社
Hajime Construction株式会社
Jounan Construction株式会社
株式会社Iida Sangyo
Paradise Resort株式会社
Built Home株式会社
株式会社Oriental Home
Home Trade Center株式会社
株式会社Touei Housing
Tact Home株式会社
ID Home株式会社 - 2)株式会社A ONE PLUS
株式会社Arnest Wing
- 1)
- (3)共同使用的目的
- 前则 1) 该当使用者
-
- 各项咨询的记录、存档以及项目开发的市场调查等作为参考资料使用
- 前则 2) 该当使用者
-
- 本公司协同共使用者对所提供各种商品的售后服务、保障以及保险代理时使用
- (4)管理共同使用的责任公司
株式会社ARNEST ONE
负责部门 总务部 - (5)根据本人的要求,将迅速停止共同使用。
4. 持有个人数据的公开、修订、停止使用及删除等
就有关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,本人自身可要求本公司进行公开、修订、停止使用、删除等。
另 外,进行公开手续时,本公司将寄送或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发送。
并 且,关于申请公开,还请协助确认该请求是由本人发出,还请协助确认该申请人,提取个人数据及适当说明需要一定的时间,并需要840日元的手续费,敬请谅解(要求进行修订、停止使用及删除等手续时,无需手续费)。
5. 申请、咨询窗口
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申请、咨询或投诉,请联系本公司的以下部门。
株式会社ARNEST ONE 责任总务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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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 188-0003 东京都西东京市北原町3-2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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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号码 | 042-461-6444 |
Fax号码 | 042-461-6370 |
结束
2010年4月1日 修订